黄冈市白莲河示范区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党工委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2年白莲河示范区计划共招聘12人,其中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城管执法工作人员10名(需长期从事外勤工作,限男性),宣传等部门文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30日后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身心健康,热爱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有吸毒史人员及被列为失信执行人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方法步骤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9日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3.报名公示。报名截止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报名成功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4.集中面试。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名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集中面试,准考证领取及面试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通知,凭第二代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保持通讯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或未按要求参加考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考核。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1:1.5确定考核对象名单。派出考核组,到所在毕业学校、居住地或现工作单位,采取个别谈话、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其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情况,通过与考核对象面谈等方式,审查其政治品德、能力素质、吃苦精神及社会适应能力等。根据面试和考核情况,开展综合比选,研究确定拟招聘对象。
6.体检。体检工作由白莲河示范区办公室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聘。
7.录用公示。考试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在“白莲河示范区”公众号进行公示,其中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官方网站及公众号公示5日。公示期内反映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不予以聘用。公示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证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依次递补。
四、待遇保障
1.工资按月发放3300元/月。
3.工作期间,由白莲河示范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大病救助等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自己承担。
3.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不同岗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原则上三年一签,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五、其它事项
1.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提供真实信息,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或在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过程中,如遇报名人员放弃资格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所需条件,可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已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了劳务关系的,在与示范区管委会签订劳动合同前,须确保原有劳动雇佣关系的彻底解除(原单位出具离职证明文件),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否则,我区将不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并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和追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4.因防疫工作要求,本次招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活动时,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